发布时间:2008/10/20 16:59:21 点击量:
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公司)是知名药品“槐花牌维肤膏”的生产企业。凭借独特的疗效,“槐花牌维肤膏”经过天龙公司多年的销售,取得了包括东南亚等地区在内的众多患者的广泛认可和信赖,是相关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商品。
近年来,天龙公司发现湖北某制药公司生产的“维伕膏”的装潢模仿了其“槐花牌维肤膏”的特有装潢,其产品足以与“槐花牌维肤膏”造成混淆,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天龙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湖北某制药公司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近期,经过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级审判,最终致使湖北某医药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天龙公司予以经济赔偿。
集佳律师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准确把握,再一次成功的维护了企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