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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制药诉安徽亚东药业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发布时间:2011/11/29 12:35:02    点击量:

 
                         天龙制药诉安徽亚东药业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制药)生产的槐花牌氟轻松维B6乳膏(曾用名维肤膏)系湖南省名牌产品,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的占有率和影响力,其产品包装装潢一直采用长方形纸盒,并在纸盒左端采用半椭圆形弧线循环交叉,在不同交叉区域分别填充绿色、橙色、橘红色的特有包装、装潢。2008年以来,天龙制药发现安徽亚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氟轻松维B6乳膏产品包装、装潢模仿了其产品包装、装潢,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于是委托长沙市集佳知识产权公司提出了维权诉讼。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一、被告安徽亚东药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仿冒原告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槐花”牌氟轻松维B6乳膏(维肤膏)特有的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被告安徽亚东药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80000元。
    这是我公司代理天龙制药对湖北成田制药有限公司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一案胜诉后取得的又一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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