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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公司异议“白皮内参”商标成功

发布时间:2016/7/8 13:32:00    点击量:

    近日,我公司收到国家商标局第13271647号“白皮内参”商标不予注册决定书。国家商标局认为,被异议人焦作市金厨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3271647号“白皮内参”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果酒(含酒精)、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等,异议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891390号“内参”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果酒(含酒精)、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等。被异议商标完整地包含了异议人引证商标,双方商标已构成近似,且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如予并存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商标“白皮内参”不予注册。
    至此,我公司通过日常商标监测工作,再一次帮助酒鬼酒公司有效地阻击了其他市场主体搭便车的行为,获得了酒鬼酒公司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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